「尋尋覓覓,冷冷清清,淒淒慘慘戚戚。」真的如李清照的〈聲聲慢〉所說,相對於2020年的總統大選,甚至2021年的四大公投,2022年底的地方選舉,藍綠白各陣營無論動員任何集體焦慮感,甚至刺激集體仇恨值,都無法拉抬冷清的選情。

很多鄉民不解,為何到了選前黃金周,各黨選情都同樣是「天冷心更冷」?相反的,選舉新聞的娛樂化,甚至娛樂新聞的文學化,都比選舉本身更受歡迎。

這幾天網路上瘋傳一張童乳巨顏的熟女唱跳圖,某個頭比肩寬,小腿比大腿粗的政客,突發奇想的將自己塞進女高中生的制服裡,在台上勁歌熱舞為同黨候選人拉票。

這真的是自信心爆棚的勵志經典,原來只要你相信自己是美少女,你的同溫層也就會宣傳你現在是美少女,你的同顏色媒體更會對觀眾洗腦你永遠是美少女。有誰不服氣嗎?「沒關係,我們回去再講」。

但圖片會說話固然難能,文字會跳舞才更可貴。2022年11月23日《自由電子報》記者鍾智凱台北報導〈大S千萬床墊公開處刑 汪小菲的心也被撕碎〉:

「大S睡的皇室床墊要價逼近千萬,她退回S Hotel,汪小菲今(23)早po文表示要燒了床墊,但又刪文。S Hotel今公開銷毀床墊,猶如處刑現場,也蠻像最終展示會。

工人們一刀又一刀將床墊割開
一層有一層棉花
割了又是一層
就像汪小菲的心
跟著一刀又一刀地淌血
裡頭暗藏的獨立筒紛紛噴出
無情地被踩扁
大S床墊的內在被看光了
針線被扯開發出啪的一聲
好像遠處也傳來
汪小菲跟張蘭心碎一地的聲音。」

當不成砲友就要遷怒砲台嗎?

本來汪小菲為何要找2壯男宰殺大S床墊?是個根本不值得報導的新聞。雙方都協議離婚了,就算不顧自己,至少也要顧慮兒女,盡量好聚好散。

但有些中國人就是想不開,當不成砲友,就遷怒砲台,讓台灣人見識了「直播殺床墊」芭樂劇。不要讓韓國光頭佬笑你們是「東亞病夫」,一旦對方嗆聲:「老子身體壯,向來都是全程火車便當,根本用不到床墊。」不直播別人還不知道你汪小菲技不如人吧?

汪小菲既然與大S簽了離婚協議,就各自去男婚女嫁,這也是最基本的遵守契約精神。偏偏在中國人的腦子裡,上到皇帝,下到小民,都沒有契約這回事。

在西方文明社會,就算是創造天地萬物的上帝,也要與受造物的人來立約,而且這約必須是神與人共同遵守的。但在中國沒有合約這樣的觀念,最多只有「合同」。在統治者眼中,「合同」只是一個商人間的遊戲而已。

對有權勢的人來說,協議是暫時的,承諾是可變的,人與人之間只存在上對下的御民術,以及下對上的為奴經而已。因此「合同」在中國人眼中,就可以歸納為:

1.人人生而平等,但只有我是人,你不是人。
2.自由就是只有我能自由,你不能自由。
3.我地位高級,所以我可以做一切低級的事。
4.我們要有契約精神,但僅限於對我有利的部分。
5.「合同」的一切解釋權歸我,我還隨時可以撕毀。

與中共簽「和平協議」有用嗎?

在這次的大選裡,國民黨就一直配合共產黨,不斷對台灣人洗腦「票投國民黨,兩岸無戰場」,他們宣傳要避戰,要謀和,甚至主張要簽「和平協議」。

與中共簽和平協議若是有用,中華民國現在的首都就應該在南京。與中共簽和平協議若是有用,今天的西藏,今天的香港,就不可能是現在這樣。

合約是要與願遵守合約精神的人來談來簽才有意義,中共在港英時期的地下總督許家屯,在天安門事件流亡美國後,就對台灣人提出過忠告。

2022年1月3日《自由電子報》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張榮豐憶與新華社前香港分社社長對話往事 許家屯曾示警 兩岸和平協定簽了也沒用〉:

「前總統李登輝主政時期,曾銜命穿梭兩岸的國安會前副秘書長張榮豐投書本報,憶及與新華社前香港分社社長許家屯的對話往事。

談及和平協定時,許家屯示警表示,若和中共簽訂白紙黑字的協定,中共會設計框住台灣,讓台灣難以掙脫,和平協定簽了也沒用。

張榮豐90年代與許家屯於洛杉磯有過一段長談,對於與中共簽訂協議,例如『和平協定』之類的,許家屯直指,『中國人對政治不是這個玩法,不是西方人「契約」的概念,和中共打交道,就算把一國兩制具體內容寫清楚,簽下協定也沒用』。

許家屯說,公開宣稱的是一套,真正執行的是一套,鄧小平心裡想的可能又是一套。更何況和中共簽訂任何協議,會涉及到劃框框與面子的問題,尤其涉及民族主義和主權時,絕不能低估中共,尤其是鄧小平的性格與決心。

許家屯並舉包括中方和當時英國首相柴契爾夫人談判香港主權等問題來印證說法。許提醒,若要和中共簽訂白紙黑字的協定,中共會劃一個高標準的框框把台灣框住,一旦框住台灣就很難掙脫;中共後面的接班人,也沒有人敢打破。

張榮豐強調,『從30年前許家屯的這段談話,再看香港今日的處境,可真一語成讖!』而許家屯的談話,值得目前仍主張要和中共簽訂和平協議的人士深思。」

跟中國人為何要保持距離?

滯台中國人大S與前夫北京中國人汪小菲,離婚後依然在網路上隔空互嗆。汪小菲的媽媽張蘭主張,當初是大S保證不再婚,汪小菲的律師才會刪去原有的再婚贍養費限制條件。

這3個中國人之間的拖棚歹戲,真的讓人看了厭煩。只是依法論法,調解離婚只要雙方有共識,就能一次確定;不然就必須判決離婚。

但判決離婚最多可上訴到三審,而且要拖到幾年才會定讞,判決書還會公開在司法院的判決查詢系統內。只要打個「汪小菲」或「徐熙媛」,就能看到這對驚世夫妻的各種不堪,家暴外遇都將一一現形。

因此像他們這樣的名人,必然是採取調解離婚。那麼既然雙方簽了離婚協議,就一切照著白紙黑字去執行。

這兩人離婚時,若協議女方再婚,男方就能止付哪一項費用,就照協議止付。如果沒有,那就照協議付錢,有什麼可以「盧」的?

但如今汪小菲不爽前妻大S再婚,卻又拿不出任何可以止付的協議文字。現在是怎樣?中國人只要覺得不爽就能違約嗎?

可怕的是汪小菲這樣「盧」,網路上的中國人竟然都還支持。連這麼單純的離婚協議都不能遵守,跟中國政府簽什麼和平協定,他們哪天不爽,又可以跟汪小菲一樣違約嗎?

跟那些沒有合約與信用觀念,隨時能翻臉不認的中國人,台灣人還是與他們保持距離為佳。真的,中國人不守信用,不怕報應,因此他們什麼話都敢說,什麼事也都敢做的。

汪小菲心心念念的床墊最後被亂刀銷毀。   圖:民眾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