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步訓部上校主任向德恩涉遭退休軍官邵維強吸收成為共諜為中共效力,甚至簽署向中共投降承諾書並穿軍服合影,檢調22日依貪污等罪將他起訴,求刑12年。檢調更查出向德恩疑受指示刺探3名陸軍高層軍官,層級直達中將,但因罪證不足不另起訴。

向德恩22日遭起訴後,當天下午全案移審至高雄地方法院,法官訊後依有逃亡、串證之虞裁定羈押。向德恩今年5月調任陸軍步兵訓練指揮部作戰研究發展室上校主任研究官,10月中遭檢調立案偵辦羈押。依檢調蒐證,向德恩軍旅生涯達35年,於民國107年10月時任陸軍裝甲第564旅上校副旅長時遭邵維強吸收,並以「老張」為代號。

檢調單位調查,現任陸軍步兵訓練指揮部作戰研究發展室上校主任研究官向德恩在擔任陸軍裝甲第564旅上校副旅長時遭退休軍官邵維強吸收,不但自民國108年起每月收賄新台幣4萬元,總計56萬元,更簽署投降承諾書穿軍服合影,並以「老張」為代號協助邵維強刺探軍情。

起訴書指出,向德恩疑受邵維強指示刺探陸軍多個軍團指揮官軍籍資料、背景及個人喜好等資訊,層級均為少將以上,但邵維強證稱,中國雖有要求自己調查這些人經歷背景,但並沒特別指定要透過向德恩,也沒要求他去了解。檢方根據邵維強和向德恩證詞相符,且無其他客觀證據足以證明他有刺探公務秘密行為,因此依罪證不足不另起訴。

全案起於退休軍官邵維強因民國100年間參加向德恩跟尤姓前妻婚宴結識2人,但在107年得知向德恩因離婚心情低落萌生退伍念頭時,即假藉關心之意,勸說他不要退伍,且可透過人脈逐步升遷計畫吸收他成為共諜。先是協助他遷移戶籍至名下旅行社,再交付中共組織人員所致贈的長白山印章與「(已故中國人民解放軍將領)向守志回憶錄」。

邵維強在和向德恩108年10月餐敘後還以「支持兩岸和平統一」、「早一點讓習大大(中共總書記習近平)那邊認同」等語,遊說他為中共效力,或在戰爭發生時不抵抗投降。向德恩更為貪圖升遷應邀簽署「本人向德恩在此宣誓,本人支持兩岸和平統一,未來也會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盡力為祖國為組織效力,早日完成和平統一神聖光榮使命」的投降承諾書。

邵維強和向德恩還合影留念讓對方向中共請款,邵維強也從中共對口單位手中獲取186萬元台幣、24萬美金(約台幣747萬元)的作業費。高雄地檢署偵結後,依貪污等罪將向德恩起訴,並向高雄地方法院求刑有期徒刑12年,宣告褫奪公權,以儆效尤。邵維強則被金門地檢署依涉違反國安法、銀行法、貪污等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