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長候選人黃紹聰日前因病逝世,中選會依選罷法規定終止選舉,並延至12月18日舉辦。中選會主委李進勇今天(17日)表示,若維持11月26日選務程序來不及,與嘉義選委會討論後,決定在12月18日舉行,讓參選候選人有足夠的登記、準備時間。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邀請中選會、內政部、警政署、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衛福部等單位就「11月26日九合一選舉及18歲公民權修憲案公民複決之整備及選務防疫規劃情形」進行專題報告。
就嘉義市長選舉延期一事,李進勇回應民進黨立委羅美玲質詢時表示,此次候選人在11月2日死亡,中選會即於隔日公告重新選舉,因選舉的各項程序均需要完整齊備,任何流程都不能短少,離原訂11月26日投票日,僅有只有23天籌備時間,無法如期完成程序。
李進勇說,本屆市長任期到12月24日為止,再規劃新的選舉日期,必須考量到讓當選人有充分時間準備就職;與嘉義選委會討論後,皆認為12月3日時間不足妥善因應,12月10日至12月12日則因舉辦地方特考,嘉義考區約有3000名考生,必須考量到考生投票權益;12月17日則為嘉義學校的補課日,無法辦理相關選務,最終決定在18日進行,不僅符合法律規定,也給予有心參選的候選人有足夠的登記與準備時間。
另外,綠委王美惠、管碧玲等人質詢時,也認為應檢討相關法規,包含選罷法30條、地方制度法82條等;內政部長徐國勇、內政部次長花敬群也坦言該檢討、贊同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