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新竹市長候選人高虹安最近陷入詐領助理費、公積金爭議,鏡週刊今(14)日爆料,依吹哨者提供的資料顯示,高虹安除了涉詐領助理加班費,連助理的薪水也有低薪高報的嫌疑,並且疑似將高報的薪資差額、每月加班費上繳作為辦公室公積金。對此,律師黃帝穎直言,高虹安難逃法律制裁,恐觸犯7年以上徒刑的貪污重罪。

黃帝穎今天在臉書發文表示,根據鏡週刊爆料的高虹安公費助理內帳,可說是「犯行明確、罪證確鑿」。他指出,公費助理「低薪高報」,甚至有助理的實際薪資為0元,這就是典型「人頭助理」。在司法實務上已累積不少議員詐領助理費案例,常見低薪高報、人頭助理的犯罪態樣,檢察官均依據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起訴。

黃帝穎說明,目前法院判決見解趨向穩定,像是低薪高報及人頭助理等手段所詐得的公費,若挪為私用,例如支付洗頭、治裝及購買日系抱枕等非公務使用,均依據刑責較重的「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判刑。黃帝穎判斷,高虹安詐領助理費的行為已構成7年以上徒刑的貪污重罪,並認為高虹安難逃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