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民進黨新北市長候選人林佳龍今(10)日表示將規劃於選前之夜在區運路以封街方式舉辦造勢活動,並不斷指稱新北市府「路權黑箱」。對此,新北市政府表示,運動場館與所有路權借用都需依規定申請,林佳龍因遲未決定是否參選以致錯過「使用日前6個月」即可申請場地的關鍵時間,現竟惡意操作為被市府打壓,以近似耍賴的態度惡意抹黑製造混亂,實不可取。

新北市政府進一步表示,林佳龍競選總部希望借用的區運路段範圍僅長70公尺寬12公尺,且明知板橋第一運動場已被借用,兩活動區塊距離之近,幾無緩衝空間,卻仍執意貼著板一申請區運路,恐增加警察勤務維安壓力,並造成選前之夜的不平靜;又倘如林佳龍競總所規劃將區運路全線路封閉,勢將影響當日大量人潮進出入及疏散動線,呼籲林佳龍將市民安全作為最大考量,與市府同心守護市民安全。

另近日板橋區公所遭林佳龍競總不斷惡意質疑及抹黑,新北市政府表示,公所為第一線基層單位,對每件路權申請案皆依規定進行專業審查,面對這次的惡意誤導承受了相當大的壓力,公所已不斷地重申說明,也拜託林佳龍競總「麥擱亂講」,打擊基層公務員士氣。

新北市政府說明,場館之借用,依新北市政府所屬運動場館使用管理要點第5條規定,申請人應於使用日前6個月至1個月以書面提出。林佳龍競總於今(111)年8月19日同時申請借用板橋第一運動場廣場及板橋第二運動場,使用日期為11月23至26日;因板橋第一運動場廣場已於5月23日被申請借用,故權責機關體育處同意借用第二運動場,並無阻擋林佳龍競選總部申請事宜。

另在板橋公館街借用道路部分,已於11月4日辦理會勘,現場與周邊相關單位積極協調借用事宜,並請林佳龍競選總部進行部分申請內容修改,俟依會勘結論修改完成,將依規定核定路權申請案。

新北市政府重申,選前之夜係屬大型集會活動,應以安全為最大考量,請勿誤導及轉移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