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文化局為提升新北市表演藝術的發展,培養民眾觀賞藝術之愛好,同時厚植藝文團隊發展潛力,自10月31日起至11月30日止,受理112年度新北市演藝活動補助徵選,歡迎藝文演藝團隊踴躍送件。

文化局長龔雅雯表示,為引進優質表演藝術活動於新北市各區演出,文化局每年補助優秀之演藝團隊與個人演出,期望能透過多元優質的展演及藝文補助,促進各類展演藝術於新北市蓬勃發展。近年因疫情影響,希望藉由常態型補助,給予團隊支持,並透過團隊精彩演出豐富市民心靈。

文化局演藝活動補助計畫,補助音樂、戲劇(曲)、舞蹈、民俗技藝等各類型演出活動於新北市境內演出,凡經政府登記立案之音樂、戲劇、舞蹈、民俗技藝與其他表演藝術活動的演藝團體、推動文化藝術為目的之公益法人(不包括政府、政黨、學校、經紀公司等機構及其所屬單位主辦之活動計畫),或年滿十八歲之中華民國國民(未滿二十歲者須由法定代理人出具同意書)均可提出申請,歡迎全國優秀演藝團隊及表演工作者踴躍提出申請。相關申請表格可至文化局網站之公告下載,或電洽文化局:(02)29509750轉103。

新北市藝文中心演藝廳。   圖:新北市文化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