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初分別於貢寮龍洞、萊萊秘景及瑞芳海域,因民眾因從事潛水及釣魚活動而發生溺水案件,其中瑞芳區台2線79.2K處釣客落海意外因穿著救生衣浮於海面上,使救援同仁能辨別其位置,順利靠近並救援上岸,在此提醒從事水域遊憩民眾,從事水上活動時務必穿著救生衣,以確保自身之安全。
考量近日東北季風增強,因應疫情解封戶外遊憩人潮湧現,新北市政府亦與海巡人員共同執行加強防溺巡邏及勸導措施,自11月6日起之假日均會針對新北轄內東北角海域進行共5條路線,上下午各2梯次的防溺巡邏,針對未著救生衣之釣客及獨自從事潛水活動的遊客進行勸導。為強化水域安全,消防局積極採取各種應變作為,規劃消防人員執行水域安全勤務、提升溺水事故救援能力,並善用救生志工與民間資源,更積極與場域管理單位合作,援引發展觀光條例第64條規定,制定限制水域公告,使第一線救災人員有法源依據可針對在岸際從事釣魚活動未穿救生衣者,開立罰單,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罰緩。另市府採聯合稽查方式,由觀光局、消防局及警察局組成「水安聯合巡查小組」,對於公告水域編排稽查勤務,倘民眾違規屢勸不聽,將進行蒐證取締,展現保障民眾戲水安全之決心。
消防局長黃德清呼籲,東北季風期間海域風大浪大,民眾應避免從事水域活動,若從事水域活動務必穿著救生衣及防滑鞋,以確保自身之安全。
考量近日東北季風增強,因應疫情解封戶外遊憩人潮湧現,新北市政府亦與海巡人員共同執行加強防溺巡邏及勸導措施。 圖:新北市消防局提供
依發展觀光條例第64條規定,制定限制水域公告,使第一線救災人員有法源依據可針對在岸際從事釣魚活動未穿救生衣者,開立罰單,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罰緩。 圖:新北市消防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