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與男友李忠庭涉嫌詐領助理費案,自林耕仁爆料已邁入第五天,針對加班費質疑,高虹安競辦強調,李姓前助理負責高虹安手機全天候接聽與聯繫,申請加班費均按照法規合法請領,並無任何不法之情事。

但律師黃帝穎在臉書發文從法律角度再提質疑,他表示,是否構成詐領助理費的關鍵,是李忠庭確實擔任公費助理(領全職公費即必需是全職工作)的客觀證據。例如:李男出席協調會的簽名表、承辦的公文及會議記錄等,須是對外行文且足以證明李男任職國會助理一年多的公文書證。

黃帝穎指出「不及格的答辯凸顯心虛」,恐怕會成為羈押原因;並表示檢察官偵辦民代詐領助理費案的實務上,檢調只要調取李男任職助理期間該電話門號的通聯紀錄,同步約談曾致電高虹安的記者、民眾或國會聯絡人,確認是否為全時段李男接聽電話?如果證人證詞兜不攏,高虹安與李男的辯詞就會被突破,且足認有串證之虞的羈押事由。

黃帝穎並痛批,如果高虹安辯稱李男全時段接聽電話的答辯可採,不需提出任何證據,那是否全國民代詐領助理費都能辯稱親友拿公費是全時段接聽電話、改判無罪。



律師黃帝穎針對高虹安助理費案再提質疑   圖/黃帝穎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