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新竹市長候選人高虹安日前遭對手國民黨候選人林耕仁爆料,讓男友李忠庭以助理名義寄生立院,疑似詐領助理費;接著被網紅「四叉貓」加碼爆料,李2年在擔任立院助理期間共捐60萬給民眾黨,而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則認為那是黨內不分區立委的「扣打」(配額),沒什麼奇怪。對此,律師黃帝穎今天(3日)提出不同看法,指詐領助理費與捐款給民眾黨是兩件事,援引台北地院審理國會史上最大的立委集體貪瀆弊案判決書有關代繳政治獻金認定,要高虹安拿出捐款民眾黨的單據自清,以免成為「徐永明第二」!

黃帝穎提出「公費錢進民眾黨?」及「高虹安是徐永明第二?」兩個疑問,認為高虹安的李姓助理,在兼職情況下,公費與公務是否具對價相當性,當受檢調偵辦詐領助理費案的法律檢驗!直言若將詐領公費捐給民眾黨,用抵高虹安的政治獻金責任額,仍屬不法利益,這在徐永明涉貪案的判決已有論證。

黃帝穎解釋,立委所屬政黨有「政治獻金」責任額,這個繳錢的義務,立委請別人幫你繳(捐給政黨),還是等於給你錢!李姓公費助理錢進民眾黨,是不是代繳高的政治獻金責任額?高虹安必須將金流交代清楚。黃帝穎表示,如果高虹安是自己如實如期捐款民眾黨,要拿單據出來自清一點都不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