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數月份的25日是許多人殷殷期盼的日子,因此日財政部會公布統一發票中獎號,就有位民眾於9月時對中發票,欣喜之餘也有中獎發票拍照上傳網路,想與眾人分享自己的快樂,不料竟人因該張照片完整掌握發票的資訊,就藉此冒領獎金,令真正的中獎者憤怒至極。
原PO於臉書社團《爆怨2公社》發文,說明自己因為電子發票中獎而拍照片發臉書,可忘記遮住發票上的專屬QR碼及隨機碼,有心懷不軌的人看到文章後,直接用此資訊冒領獎金,原PO的喜悅瞬間化為憤怒,200元的小確信化為烏有,「不經一事不長一智」,「還有一般中獎的彩券也會有同樣的問題,如要PO網時,最好將照片中的QR碼遮蔽,或塗去,防被盜領」。
文章引起眾人共鳴,紛紛撻伐冒領之人,並鼓勵原PO報警討回公道,「領的人好缺德喔~貪這個真的很好嗎?」、「看你願不願意花時間去報警,然後讓他們幫你查詢是誰盜領,你有紙本發票你勝算比較大。這種盜領行為是違法的,嚴重會被判刑還會被罰錢」、「拜託你去告他,我想看他有前科」、「你有實體發票,去舉報吧,讓自己心情好一點」,有熱心網友提醒「上面長長的條碼和隨機碼也要遮唷」。
據財政部賦稅署說明,曾有民眾翻拍網路上中獎發票並利用統一發票兌獎APP盜領獎金1萬2,400元,經臺南地方法院判決確定觸犯刑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罪,應執行拘役120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也提醒民眾不要將中獎電子發票證明聯拍照上傳至網路分享,以避免有心人士截圖盜領中獎獎金;更不可翻拍網路上中獎發票冒領獎金,以免觸犯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