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新冠肺炎疫情爆發,國內進入三級警戒,一名王姓女子及一名古姓男子,在LINE群組上轉傳「賣麵的老公去萬華確診隔離」的不實訊息,導致該麵店生意大受影響,業者因此提告2人,而台北地方法院審結,王女、古男依散播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的不實訊息罪,各判處罰金2萬元,可易服勞役。

此案源於王女在去年5月國內新冠疫情進入三級警戒期間,於臉書社團看見有人貼出一篇文章,有1張新冠肺炎警訊圖,邊緣剛好涵蓋1家她知道的麵店,王女便在LINE群組上轉傳「賣麵的老公去萬華確診隔離」,群組成員之一的古姓男子看到後,也把這則訊息轉發其他群組,並寫到「店內有2-3個確診隔離」的內容,而該麵店生意受到影響,業者因此報警提告。

台北地院一審認為,王女和古男PO文前,明知散播疫情不實訊息,可能造成民眾恐慌,增加人與人之間不信任,且2人沒賠償名譽受損的店老闆,但考量2人始終認罪且無前科,依簡易判決處刑程序,判2人各罰金2萬元、得易服勞役各20天。

不過後續店老闆請檢方代為上訴主張,一審判決過輕,2人犯後至今沒賠償分文,請求加重改判,而二審仍由北院審理,合議庭認為一審認事用法無違誤,量刑允妥,駁回上訴而定讞,店老闆另對2人提起附帶民事求償,移由民事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