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台東池上發生規模6.8的強震,不少地區都傳出災情。對此,公路總局啟動監理業務照顧措施,包括補發汽機車駕照、辦理車輛報廢等可延至112年3月31日前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辦,因地震車輛受損需辦理報廢、停駛者,燃料使用費計至災損前一日等4大項措施,降低震災戶負擔。

針對地震受災民眾,工總表示只要持有村里長、警察局、派出所、鄉鎮市區公所或相關機關出具證明,補發汽機車駕照、行車執照、牌照登記書、辦理車輛報廢、繳註銷、停駛及號牌遺失或損壞、車輛定期檢驗、交通違規罰鍰繳納、裁罰及汽車燃料使用費繳納、職業駕駛執照審驗等,均可展延至112年3月31日前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辦。

公總指出,若因地震致車輛受損需辦理報廢、繳註銷、停駛者,汽車燃料使用費計徵至災損前一日止;辦理汽車修護者,憑汽車修理廠開具之證明文件,按修車日數減免之,請民眾於112年3月31日前提出申請。

此外,公路總局也提醒,如有受災車輛所有人死亡,親屬辦理車輛繼承過戶或報廢、繳註銷牌照者,交通違規案件免罰及積欠汽車燃料使用費免繳,辦理汽機車繼承過戶者免徵該項規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