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年底九合一選舉將屆,候選人將競選廣告物,或廣告看板設置在河濱公園、河川、區排或水利建造物上的案例漸增,為維護河岸景觀及河防安全,新北市水利局長宋德仁表示,如有發現,將限期拆除;另重複設置者,將立即拆除。
新北市所轄的河濱公園、堤防、越堤道、防汛道路、水門、抽水站等設施,因皆位屬河川區域,及排水設施範圍內,考量河防安全,及防汛搶險等因素,均未開放提供設置廣告物及廣告看板,如有發現違規設置物,在汛期期間(5月至11月),限期24小時拆除;非汛期期間(12月至4月),限期48小時拆除;若前已拆除後,又重新架設張貼者,將即報即拆。
高灘處代理處長張修銘呼籲,希望各候選人共同配合,勿在河川區域及排水設施範圍內,設置廣告設施,以維整體河防安全及優美河濱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