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昨(8)天公告將自15日起限縮清冠一號公費對象引發反彈,衛福部今(9)早緊急開會修正適用範圍,確診者只要且符合發燒、咳嗽、喉嚨痛等三項條件之一就可以公費使用清冠一號,指揮中心指揮官王必勝今日也證實此事,並指出,先前公費清冠一號沒有明確適用標準才進行擬定,公布後得知中醫師有不同看法,而且屬於合理情況,待新政策實施兩週之後,會再視情況調整。
衛福部中醫藥司昨日發函給各醫療院所指出,擬自9月15日起,清冠一號公費對象將僅針對「高風險族群」,包含年齡65歲以上、65歲以下身體質量指數BMI≧30、慢性病患者等,另還有包括住院使用呼吸器、中西醫合治等也有納入,和輝瑞口服抗病毒藥物Paxlovid等西藥的適用對象相似。
不過,這項政策遭到中醫師公會反彈,在今日上午衛福部中醫藥司與王必勝開會討論後,將原本第二點適用條件之公費補助對象增列第(三)項「確診新冠肺炎呈現任一中醫急迫病勢:1.高熱不退(體溫39°C以上持續2日);2.咳嗽明顯,兼具喘症;3.咽痛嚴重,飲食困難。」;12歲以上(孕婦除外)符合前開條件症狀者,均可由中醫師開立公費台灣清冠一號。
而王必勝也表示,清冠一號之前沒有明確的適用標準,中醫藥司希望有明確標準才進行研擬,因為同樣就是防止輕症變成重症,一開始思考就比照西藥,但公布後得知中醫師看法,所以才在今天早上開會,會中,中醫藥研究所也提出以中醫角度的建議,所以進行條件增列,相關措施9/15實施,等兩週後,9/29再和全聯會討論,依照中醫病勢訂出的三條件是否合理,是否增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