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安南區8月22日發生襲警案,造成二分局民權派出所警員凃明誠、曹瑞傑殉職,凶嫌林信吾隔天凌晨落網後遭法院收押,台南地檢署今(7)日宣告偵結,檢方表示,林嫌犯下情節最重大之罪,手段兇殘,無教化可能,依殺人罪起訴,並建請求處死刑

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許嘉龍今天下午召開記者會說明,全案偵查終結,檢察官以加重竊盜罪、強盜殺人罪、殺人罪、加重強盜罪、妨害公務罪、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未經許可持有槍彈罪起訴,並具體求處死刑。

檢方指出,凶嫌不斷持利刃砍殺2名員警,割喉、切頸、插胸、刺腹,導致2人分別身中17刀、38刀,犯罪手段極為兇殘。檢方強調,警察乃國家法律執行者,當其受殺害、作為公權力象徵的警用槍彈又被橫奪,凶嫌逃亡中又搶劫,視公權力為無物。

檢方表示,被告在低管制的外役監服刑,竟然悍然脫逃犯下重罪,主觀上不願受矯治,客觀上矯治亦屬無效,重刑對其已不足以形成威嚇,所犯乃最重大之罪,依公正公約,沒有不得求處極刑的理由,據此向法院求處死刑,並褫奪公權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