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長林姿妙涉嫌貪污弊案,宜蘭地檢署23日依《貪污治罪條例》、《偽造文書》及《洗錢防制法》等起訴林姿妙及其女兒林羿伶等15人,並對林姿妙、林羿伶母女要求從重量刑。對此,民進黨新北市議員參選人卓冠廷今(26)日在臉書PO出「宜檢142頁的起訴書」,痛批她「雙面」,他說林姿妙是被讚譽「記憶力堪比鄭文燦」的蘭陽女王,到檢調面前卻變成「什麼都不記得」的無辜媽媽。

卓冠廷表示,昨天自己錄影前在車上看完142頁的起訴書,金流、人頭、金額,事證物證全部清清楚楚,唯一不清楚的,就是林姿妙自己的反覆證詞,而且還全被自己親信的證詞打臉。

失憶現場(一)
林姿妙聲稱:涉嫌圖利免拆的韓國瑜競選總部,這個土地他不知道是誰去找,建物誰出錢也要問競選團隊。
林姿妙女兒打臉:土地就是前立委楊吉雄去處理的。

失憶現場(二)
林姿妙聲稱:我不認識涉案的劉石純,只知道他曾擔任縣議員。
劉石純直接打臉:大家都很熟,我跟林姿妙是同屆議員,(土地)無償給他用,大家都沒有意見。

失憶現場(三)
林姿妙聲稱:我沒有自己拿現金去存,也沒有委託過別人幫我存過錢。
林姿妙隔天自己打臉:羅東鎮農會是張桂綾(林姿妙帳房)去存的
帳房張桂綾也接著打臉:我都是照林姿妙指示(包含買電話預付卡、去存錢)

失憶現場(四)
林姿妙聲稱:我只用自己手機指示縣政業務,很少使用預付卡,我不記得手機電話
林姿妙自己打臉:我和吳朝琴的對話內容,不是我的電話,但是我本人的聲音沒錯。

他指出,宜檢辦案謹慎,事隔半年正式起訴,林姿妙所涉的圖利、特殊洗錢案件,所有親信、連他自己的女兒都翻供,所有證詞直接打臉林姿妙,而他繼續裝作什麼都不記得。「蘭陽女王有過目不忘的記憶力,沒想到還有裝死到底的恥力。」

宜蘭縣長林姿妙涉弊案,遭宜蘭地檢署起訴。   圖:翻攝自林姿妙臉書(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