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新冠肺炎疫情持續,考量車廠無法如期交車,影響車主申請補助時效,因此環保署修正發布「大型柴油車汰舊換新補助辦法」部分條文,簡化申請流程。車主僅需先提供第一(82年6月30日前出廠)至三期大型柴油車(88 年 7 月 1 日至 95 年 12 月 31 日)的行車執照與新車買賣契約書就能夠申請汰舊換新補助,申請日期於12月31日截止。

過去民眾申請「大型柴油車汰舊換新補助辦法」,需提供基本文件、車輛報廢證明文件、新車證明文件等,環保署考量新冠疫情持續,大型柴油車製造廠、代理商因此無法如期交車,影響車主申請汰舊換新補助的時效,故修正補助辦法。修正重點包含可先提供一至三期大型柴油車的行車執照與新車買賣契約書提出申請,並得以簽訂新車買賣契約的日期。另新增車主檢附相關佐證資料,足以證明車輛於報廢前可正常使用,仍可申請補助。

環保署提醒車主,此次的補助辦法申請期間將於今年12月31日截止,車主可利用建置各項補助案件的「大型柴油車多元補助方案線上申請系統」(https://dvs.epa.gov.tw/),只要檢具文件並完成上傳至系統,就受理申請補助。

環保署表示,從106年8月16日發布「淘汰老舊大型柴油車補助辦法」起,已協助淘汰一至三期大型柴油車近6.1萬輛,主要排放污染物總懸浮微粒(TSP)減少4,070公噸、氮氧化物(NOx)減少5萬5,271公噸、非甲烷碳氫化合物(NMHC)減少4,987公噸及一氧化碳(CO)減少1萬9,356公噸,以NOx減量成果,則相當於56.2座單一燃煤機組1年排放量,可見方案已發揮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