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近日公布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盼約束網路平台違法或假訊息樣態,卻被質疑箝制網路言論自由。對此,時代力量立法委員王婉諭等人今天(19日)呼籲,行政院應廣納各界意見,檢討現行草案版本。

就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王婉諭今偕同時代力量新北市三重蘆洲議員候選人王景弘、數據輿情師吳靜怡、網路名人「四叉貓」劉宇共同召開記者會,並表明態度。

王婉諭說,2013年NCC曾提出電信法第9條的修正草案,當時草案同樣是讓主管機關認定內容是否違法,可以移除或下架其相關內容,對該項草案,仍是在野黨的總統蔡英文曾指出:「使用網路發表意見、接收資訊是人民的基本權利,這樣的權利不容剝奪」,如今,蔡政府卻端出了一個相似的草案,實在讓人非常感概。

王婉諭提及,有關性私密影像如果違反相關法令要進行移除,相信全國人民及平台業者都會支持並給予肯定,然而,無論是所謂的「不實言論」,或是台灣政治文化中的「網軍」,在認定上都無法有非常即時、明確的界定。

針對數位產業發展面向,王婉諭認為,法規上路後,可能影響到落地在台灣的數位平台服務業者,以現在的狀況,大概只管的到台灣廠商,而無法與跨國的合作;她憂心,屆時是否有台灣社群網站業者為了求生,被迫出走國外,這對台灣而言,絕對是損失,且更難以管轄。

王景弘認為,以目前專法設計,將對於平台課予更多義務,是非常不可行做法,現在政府的著重點應該是放在「如何提高司法對於網路案件的處理速度、量能與專業度」,並非是採用特定專法「未審先判」,要求平台業者配合,甚至暗示平台業者「自肅自律」,更不用說,據草案內容,平台自律機制的參與還包含了政府官員,此舉將會在網路上掀起新一波的「言論審查」。

王景弘說,對於「一眼即知」的違法事情(如毒品、槍械、詐騙、兒童色情等),要求業者在收到檢舉並搭配內部查核後,鎖定文章或刪除文章,這本來就是合理的要求,但對於不實訊息這種尚需要調查、審理事情, 若要由平台去主動偵測、調查,對於平台端來說幾乎等於不可行,更不用說,這樣的事實認定有根本上的困難,反而可能會扼殺社會討論、對話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