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軍政府 25 日秘密處決 4 名緬甸民運人士台灣人權促進會今( 30 )日與緬甸僑民舉行聲援活動,要求緬甸軍政府釋放政治犯,停止抹黑政治犯是恐怖份子,也呼籲台灣政府基於聲援緬甸決議文,提供滯台緬甸人必要之援助措施和必要人道協助。

台灣人權協會表示,今年 8 月 8 日是緬甸 1988 年 8888 民主運動 34 周年,紀念日將臨之際,緬甸軍政府除了實施網路監管及以「散佈影響國家穩定消息罪」指控軍政府的抗爭者,執行法外處決,更大動作指控民主運動人士「指導、安排、執行密謀恐怖行動,造成無辜百姓死亡」,抹黑民主運動抗爭者為恐怖份子。25 日在未正式通知家屬的狀況下,迅速處決四名民運人士,這是緬甸政府自 1988 年來首度執行死刑。

受難者為享年 53 歲的緬甸知名民運人士與 8888 參與者 Kyaw Min Yu(覺敏友,Ko Jimmy)、享年 41 歲前國會議員、同為翁山蘇姬盟友暨前嬉哈藝術家 Phyo Zeya Thaw (漂扎亞導),以及 Hla Myo Aung、Aung Thura Zaw。

台灣人權促進會與數十個公民及人權團體、在台緬甸民運參與者杜可可、立委洪申翰,共同發動抗議集會,部分聲援者響應受難者覺敏友的妻子妮拉婷( Nilar Thein )的號召,以紅色衣著象徵受難者無懼的驕傲熱血。

同為 8888 抗爭參與者的台灣聲援緬甸聯盟杜可可表示,覺敏友是 1985-88 年仰光大學物理系,他的隔壁班的同學,現在已經沒有(被處決)了。從 2021(年政變)到現在,被判刑的裡面有 9 位是女性,2 位是未滿 18 歲的。「搞不好這幾天就會被判死刑,我不知道,沒有人知道。」

台灣聲援緬甸聯盟成員江愛華也表示,覺敏友的遺言說不想被超渡,因為他的靈魂要跟大家一起將軍政府連根拔起,她呼籲支持緬甸人民抗爭的人都應該即刻行動,與緬甸人一起爭取勝利。

台灣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表示,軍政府軍事審判平民,沒有辯護、上訴的權利,遭酷刑折磨後執行死刑是一個不可原諒、令人憤努的罪行。「緬甸軍政府再也不掩藏、肆無忌憚的公開的向緬甸人民宣示,向國際社會宣示,我就是要侵害人民的生命及人權,殺害人民就是我政府的權力。」

在台緬甸人彭霓霓表示,雖然緬甸沒有廢死,但人們記憶中最重的刑罰就是終身監禁在孤島,1988 年後被定罪為死刑犯的人數一度高達300 多位,最終也未執行。「這次春季革命後到今天被定罪為死刑犯的一共有 74 位,其中兩位是未成年。」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施逸翔痛批,軍政府抹黑民運抗爭者是恐怖份子,絕對是因為他們四人跟人民站在一起,他們有自由的思想、以及他們採取實際行動爭取緬甸民主,而極權的軍政府覺得最恐怖的,莫過於這些人對於自由民主與人權的堅持

早前自中國獲釋的台灣人權工作者李明哲說,「緬甸軍方他們拿槍對著人民,已經不夠資格被稱為政府或軍人,他們只是一個殺人團伙。對於這個用殺人、用謊言欺騙、違反人民意願的軍政府,再講什麼已經沒有意義,一定要付出時即行動。我們只是想表達台灣人民跟緬甸人民站在一起。」

台灣人權促進會也呼籲台灣政府,基於聲援緬甸決議文,提供滯台緬甸人必要之援助措施,包含在台居留事務、就業及就學等必要人道協助。並要求緬甸軍政府立即釋放政治犯、停止血腥鎮壓緬甸人民抗爭、停止抹黑政治犯是恐怖份子。也向國際社會及各國政府呼籲,立即停止與緬甸軍政府的合作與軍售,否則就是助長與援助緬甸軍政府繼續施行血腥鎮壓。

台灣人權促進會與數十個公民及人權團體、台灣聲援緬甸聯盟,共同發動抗議集會,譴責緬甸軍政府秘密處決4名民主抗爭者。   圖:台灣人權促進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