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所稅第一批退稅總金額近 510 億元創歷史新高,並於今(29)日撥款,在 6 月 30 日前完成網路申報等 4 大類納稅義務人符合「退稅早鳥族」條件。財政部也提醒民眾,國稅局不會通知納稅義務人去 ATM 進行相關操作,要留心詐騙電話。

據《中央社》報導,民國 110 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已於 6 月 30 日截止, 3 批綜所稅退稅時間落在今年 7 月 29 日、 10 月 31 日、明年 1 月,財政部賦稅署預估,總計退稅金額約新台幣 535 億元。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公布的資料表示,第一批退稅件數逾 323 萬件,金額近 510 億元創歷史新高。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指出,首批退稅條件的納稅義務人可分為 4 大類。

第一, 5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完成網路申報者;第二,在 5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用稅額試算服務,以線上登錄或撥打語音免付費電話方式確認的退稅案件;第三, 5 月 10 日前,採稅額試算服務,遞送或掛號郵寄退稅確認申報書,給原寄發通知書的分局、稽徵所者;第四, 5 月 10 日前,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完成申報的二維條碼或人工申報退稅案件。

賦稅署指出,退稅包含 2 種方式,即利用存款帳戶退稅和寄發退稅憑單。

有在綜所稅電子結算申報繳稅系統或結算申報書上,填妥金融機構或郵局帳戶等資料者,國稅局會於退稅日直接將應退稅款撥入指定存款帳戶,不須人工手續;未填寫者,國稅局會寄發退稅憑單,民眾須去金融機構領取退稅款。

賦稅署提醒,國稅局不會通知納稅義務人去 ATM 進行相關操作,呼籲民眾留心詐騙電話。同時,高雄國稅局提醒,這波退稅憑單兌領期間從今年 7 月 29 日起至 9 月 30 日止,若退稅金額未達新台幣 5,000 元者,可持憑單向票面指定的付款銀行兌領現金;其餘均須提出票據交換才能領到退稅款。

如有任何退稅問題,可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 0800-000-321 或洽所屬分局、稽徵所確認,以免受騙。

 

綜合所得稅今撥發退稅款項。   圖:取自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官網(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