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對北北基桃竹地區收取每筆訂單3至5元的平台費後,外送平台「foodpanda」7月25日再度宣布,8月起若發生消費者取消訂單導致付款未完成,店家須自行吸收60%餐損費,引發店家不滿。對此,foodpanda回應,此調整內容是於全亞太區同步上線,在確實未收到款項情形下,由平台、店家共同承擔相關損失。

foodpanda今年動作頻頻,先是調整訂閱制月費、收取平台費,25日又再度宣布,8月1日起,店家接單後消費者取消訂單,導致付款沒完成,平台將不再全額支付餐損費,僅支付40%單筆餐點款項,其餘60%由店家吸收。

此舉也引發許多合作店家質疑,平台又搞突襲,不僅將成本轉嫁至店家上,恐還違反買賣契約。對此,foodpanda則回應,此次作調整是為因應全亞太區付款條件一致性,在確實未收到款項情形下,無代收款項可以給付給店家,才會由平台、店家共同承擔損失,相關規定於1週前提前公告。

foodpanda指出,與店家服務合約中清楚載明,實際上買賣契約成立於店家及消費者之間,平台為代收代付性質,過往平台全額支付餐損費用,是基於協助店家營運的贈與關係,並無片面變更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