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搭乘遊覽車、客運在國道或是快速道路上,8月1日起須強制繫上安全帶!交通部指出,初期將有4個月勸導期,未依規定繫安全帶者,12月1日起將正式開罰,罰款為3000到4500百元。
由於去年3月蘇花公路發生遊覽車翻覆,造成6死39傷的慘劇,其中有部分乘客被拋出車外,也引起各界呼籲修正相關法規。但現行規定只有客運車駕駛並列的前排座位、前後車門及安全門後第一排座位、最後一排座位,須強制係上安全帶,遭外界質疑「不夠安全」。交通部6月22日預告修正相關子法和裁罰基準,訂定4歲以上乘客搭乘大客車等上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未繫安全帶,將可開罰。
行政院於日前核定新制,8月1日起上路,4歲以上乘客搭乘遊覽車或客運上國道、快速公路,須強制繫安全帶,初期將有4個月勸導期,12月1日起將正式開罰,4歲以上乘客若未依規定繫安全帶,則可罰3000到4500元,駕駛若未告知提醒乘客將重罰6000元,駕駛若有告知則可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