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1名30歲陳姓男子,2020年11月自香港入境,未依規定在居檢期間連續4天外出,遭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裁罰80萬元,但男子拒絕繳款,神隱1年半後,再遭新北分署認定有逃亡之虞,限制男子出境、出海,直到今年男子欲前往馬祖工作被阻擋,才被迫現身執行署辦理分期繳納。

新北分署表示,陳姓男子2020年11月間自香港入境,卻違反居家檢疫14天的規定,連續4天外出,遭新北市政府裁罰80萬元,並在去年2月移送執行署強制執行,但因陳男名下無財產可強制執行,書記官多次前往其居住地催繳,陳男家人也表示不知陳男在哪,也無電話可以聯繫,新北分屬因此認定陳男「顯有逃匿之虞」,也立即在去年2月間限制陳男出境、出海。

直到今年7月18日,陳男因為想搭船到馬祖營造廠工作,卻被限制出海,表示願意到新北分署辦理分期繳納。隨後陳男也終於現身執行署,除了因違反防疫規定的80萬罰鍰,也將滯納的17筆交通違規罰鍰與1筆汽機車燃料使用費,合計81萬6000元,一併辦理分期繳納,並由陳母書立擔保書作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