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香港大公報報導,2019年在「反送中」運動示威中遭防暴警察以實彈擊中左胸的中學生曾志健,13日與另外3人試圖在香港搭船逃往台灣時被捕。曾志健等人13日計劃在西貢黃石碼頭搭乘快艇逃往台灣,但被新界南總區重案組拘捕,今(14)天在法院出庭。
2019年10月1日,當時就讀於荃灣公立何傳耀紀念中學的曾志健在荃灣參加反送中示威,期間一群示威者與防暴警察爆發衝突,有警員開槍並擊中曾志健胸部。曾志健事後被控一項暴動罪及兩項襲警罪。曾志健原定於2020年12月22日出庭受審,但他未現身,法庭應控方要求,對他發出拘捕令,其後有海外組織發出聲明,指曾志健正在流亡,卻沒有交代他身在何處。
至於另外3名被捕男子分別為反送中示威者馮清華、王愷銘及黃姓男子,據知3人均涉及反送中案件。23歲的馮清華在2019年10月1日在荃灣示威被捕,與另外4人被警方控告「暴動」,惟馮清華在審前覆核時缺席聆訊,被法庭頒下拘捕令通緝。同案4名被告於2021年5月5日被區域法院法官練錦鴻裁定「暴動」及「縱火」等罪成,被判監禁 51至56個月。
21歲的王愷銘則在2019年6月12日在金鐘參與反送中示威,王愷銘與另外5人事後被警方控告參與非法集結,但2020年王愷銘在上庭前聲稱肚痛,須前往醫院求診,案件其後延期開審。惟王愷銘最終亦沒有到庭,其代表律師表示與王愷銘失聯,法庭遂發出拘捕令。
至於最後一名黃姓男子,現年16歲,據稱他在2019年10月13日在將軍澳參與反送中示威,涉及「私了」便衣警員。當時黃姓男子被控暴動、在身處非法集結使用蒙面物品、非法禁錮及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共4罪名。4人13日凌晨計劃到西貢黃石碼頭乘快艇前往台灣,但在北潭涌巴士總站被警方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