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媒體人周玉蔻於去年疫情3級警戒間,在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缺診人數前,搶先於臉書公布確診人數資料及疫苗資訊,網友認為此舉企圖影響股價,向台北地檢署告發,而台北地檢署判定周玉蔻罪證不足,將她不起訴。

去年5月16日疫情嚴峻情間,指揮中心發布當日疫情調查前,周玉蔻在個人臉書發文「207!還好不是幾何式成長!好家在!繼續防疫!」,並於去年5月16日、18日分別在臉書上,貼文預告「今天的獨家好消息:疫苗(AZ與莫德納)五月底、六月中旬,分批抵台!」,雖然後續刪除部分文字,仍被網友截圖告發,周玉蔻此行為影響股價。

而對此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表示,周玉蔻臉書透露的確診人數與指揮中心公告確診數字相同,無法判定為散播疫情謠言,而預告的疫苗抵台時間,即使去年5月14日到5月底股價上升,仍是無法判定貼文內容能夠影響股價,且具備「足以影響一般理性投資人投資決定」的「重大性」要件,不構成違反《證交法》,因此將周玉蔻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