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月2日太魯閣列車行經花蓮和仁段大清水隧道時,不慎撞上滑落鐵軌的工程車,導致列車出軌,造成49人死亡、200多人輕重傷。台灣花蓮地方法院今(11)日起一連3天開庭審理,被告於庭上指稱運安會報告無證據力,罹難者家屬則批評台鐵無悔意,過失致死的罪不重,49條性命如何償還?
花蓮地院今天起連續3天開庭,分別就被告台鐵主辦工程司潘堂益、中棪工程顧問專案經理郭國振、聯合大地監造主任李進福、安全衛生人員張齊富財等人進行刑事庭審理;22日則是對肇事包商李義祥、外籍移工華文好等人審理,涉公共危險、過失致死、肇事逃逸等罪嫌。
台鐵花蓮工務段總工程司潘堂益是被告中唯一的台鐵人員,被控過失致死、偽造文書、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他於今天庭上說「心裡很難過」,但提到運安會的調查人員不具司法身分,來源只是聽聞沒有證據力,因此主張「運安會報告無證據力」,且否認同意李義祥連假施工一事,強調都有明確告知,另外,在邊坡護欄部分,則指稱當初因設計單位認為不需要,因此沒有編列經費。
運安會今年5月作出調查報告,揭露假日違規施工、貨車熄火滑坡、無執照的工地主任用錯誤方法移動貨車、吊帶未固定、工地主任未攜帶手持式行調無線電等事故原因。
罹難者家屬與律師陳孟秀開庭前受訪表示,潘堂益一直否認自己的錯誤行為,但種種證據顯示,他與台鐵局都不能置身事外,今天到場,想看潘堂益是否真正認錯。不過,對於家屬質疑台鐵在工地邊坡為何不設置護欄?潘堂益回應:「設計單位認為不需要,附帶工程經費比主要工程多,這樣發包得出去嗎?」
罹難者家屬說,「至今看不出台鐵悔意」,死的是家人,而非冷冰冰的49數字,都把責任丟給廠商,根本沒盡到監督責任。陳孟秀則說,會對散漫不經心的工程設計人員、監工人員追究法律責任。
22日將開庭審理被告李義祥,陳孟秀強調,李義祥與華文好明知道車子可能會掉到下面的鐵軌,2人還在邊坡討論長達十幾分鐘,沒有停止作業,因此會強力向法院主張他的行為不是過失致死罪,而是容認死亡結果發生「未必故意」的殺人罪,且事發後沒有積極通報,屬於對人死傷卻不救助的肇事逃逸罪。
受難者家屬自救團體「太魯閣的眼淚」發言人王薇君受訪表示,被告對如此嚴重事故輕描淡寫,且竟稱運安會報告沒有足夠證據力,「你們講的才有證據能力,運安會的沒有證據能力,49位罹難者也沒有證據能力是不是?」
她更指出,邊坡這麼危險,難道看不出來嗎?這起意外是環環相扣,是台鐵沉痾已久的問題。王薇君呼籲,被告應展現認錯態度,「知恥近乎勇」,才能讓罹難者家屬放下對他們的厭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