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蹤騷擾防制法」於今年6月1日施行上路,警政署今(6)天發布新聞稿指出,至6月30日為止,共受(處)理394件跟蹤騷擾案件,屬於家庭成員或親密關係家庭暴力跟騷案件就有190件,一般關係的性別暴力跟騷案件計有204件,總共開立書面告誡273案,聲請保護令136案,經調查有跟蹤騷擾犯罪嫌疑者均立即核發書面告誡,其中,六都以台北市65件最多,新北市62件次之。

據統計,全國每日平均有13件案量,六都以台北市65件最多,新北市62件次之,桃園市39件居第三,台中市38件;而其他縣市以彰化縣18件最多,宜蘭縣、台東縣、新竹市各13件次之;署屬單位受理計有鐵路警察局、航空警察局、保二總隊各1件。

警政署分析其渉案的行為態樣,以通訊騷擾230次(24.8 %)最多,係因科技發達,常透過通訊網路方式跟蹤騷擾所致。盯梢尾隨206次(22.2 %)及監視觀察168次(18.1 %),分居行為態樣第2、3高,皆屬於近身跟蹤騷擾典型態樣。前述案件,各警察機關對於經評估再犯風險極高,均即時報請地檢署婦幼專組主任檢察官,並指派嫻熟婦幼法規的資深檢察官指揮,截至6月30日為止,有6件經檢察官聲請羈押獲准(台北市、嘉義市、南投縣與宜蘭縣等各1件、台東縣2件)。

警政署指出,這些羈押獲准案件大多屬於家暴跟蹤騷擾案件,例如:全國首件宜蘭地檢署羈押張姓男子要求與前妻復合,狂叩240多通手機電話騷擾,甚至到住處盯梢,屢勸不聽遭警方以現行犯逮捕,經地檢署聲請羈押獲准;南投縣政府警察局處理男女朋友家暴案件,行為人不但盯梢尾隨,甚至還到女方住處想用打火機點燃自製的汽油瓶恐嚇,最後遭檢方聲請裁定羈押獲准;此外,台東縣警察局處理戀愛強迫症男子的瘋狂追求,經警方核發書面告誡及聲請保護令後,男子卻知法犯法,檢警拘提隨後,向台東地方法院聲押獲准,則是全國第一件一般關係跟蹤騷擾羈押獲准案件。

最後,警政署呼籲不論是遇到家暴親密關係跟騷或是一般關係的性別暴力跟騷案件,都請立即向警察機關報案,啟動「犯罪調查與即時保護並行」的整合性保護服務,以遏阻犯行,讓被害人免於恐懼夢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