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今(5)日發布111年第1季全國房價負擔能力指標,這一季全國房貸負擔率為38.35%,較上一季增加0.52%,較去(110)年同季增加1.81%,房價負擔能力維持「略低」等級。另外,這一季全國房價所得比為9.58倍,較上一季上升0.12倍,較去年同季上升0.45倍。

內政部表示,房貸負擔率主要為計算中位數所得家庭購買住宅時,每月支付房貸金額占中位數家戶可支配所得的比率,以呈現家戶房貸負擔情形。就這一季全國房貸負擔率變動原因分析,其中,全國中位數住宅價格較上一季上升20萬元(由820萬元升至840萬元),使負擔率增加0.92%,五大銀行平均購屋貸款利率上升0.016%(由1.352%調至1.368%),使負擔率略增0.05%;而中位數家戶可支配所得增加1.20%(由86.64萬元增加至87.68萬元),僅使負擔率減少0.45%,綜合上述結果,這一季全國房貸負擔率季增0.52%,主要是因為住宅價格上升所致。

至於六都這一季房貸負擔率部分,台北市、新北市為64.91%、51.45%,房價負擔能力屬「過低」等級;台中市為45.08%屬「偏低」等級;台南市、高雄市及桃園市為36.84%、35.59%、31.50%,均屬「略低」等級。與上一季相較,台北市、桃園市因為家庭可支配所得增幅大於中位數住宅價格增幅,這一季貸款負擔率較上一季分別下降0.18%、0.26%,購屋負擔略有改善,其餘4個直轄市均較前季上升。

在14縣市房價負擔能力部分,屬於「可合理負擔」等級有雲林縣、嘉義縣、嘉義市、屏東縣及基隆市等5縣市;「略低」等級有宜蘭縣、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彰化縣、南投縣、台東縣、花蓮縣、澎湖縣等9個縣市。

內政部最後提醒,購屋貸款為長期支出的負擔,雖然目前房貸利率處於較低水準,升息幅度相對於房價及所得變動對負擔率影響較小,但民眾在購屋時,仍須審慎評估整體利率調升對於未來還款負擔的影響。而對於投機客短期炒作抬升房價,加重影響自住購屋民眾負擔的不公平情形,內政部將持續推動修法予以遏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