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昨(29)日通過「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以提供數位中介服務者為規範對象,包括臉書、Instagram及YouTube都需要遵守此法案,保障用戶在數位網路中的基本人權和建立自由、安全的數位環境。

「數位中介服務法」的前身為「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法」,NCC表示此法案參照歐盟的「數位服務法」,將提供連線服務、線上平台等數位中介服務者為規範對象,保障用戶的數位基本人權及建立自由、安全的數位環境。而臉書、YouTube等平台皆為此法案中規範的對象。

NCC強調「數位中介服務法」以保障數位基本人權及安全自由的數位環境為目標,規定數位中介服務者在數位網路中制定公共服務條款、風險評估管理、提出透明度報告等義務規定。臉書、YouTube等等中介服務者若違反此法案的規定,也有制定罰則與其他細則。詳細的條文NCC之後會公佈在官網中。

NCC另外表示,因應現代網路科技趨勢的快速變化,鼓勵業界訂定自律行為準則,能夠即時處理問題。NCC也會持續搜集各方專家的意見,與數位網路產業溝通,完備「數位中介服務法」,提升網路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