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勞工局今(27)日公布今年第3波違反勞動基準法/職業安全衛生法/性別工作平等法/勞工退休金條例的雇主名單,計有258家業者。勞基法違規情形以未依法給付加班費最為嚴重,計有80家;其次使勞工超時工作,有38家;至於未逐日記載勞工出、退勤時間及未全額給付勞工工資,各有36家。違反職安法部分,以未提供必要安全衛生設施最為普遍,計有41家;至於違反性工法部分,針對工作場所發生性騷擾未採取立即有效糾正補救措施者,有2家;另違反勞工退休金條例部分,未依法給付資遣費,有2家。以上違規雇主名單皆已匯入「新北勞動雲」的「違法雇主查詢」專區。

勞檢處長陳淑貞表示,此次公布名單中,上市公司新日興公司因有使勞工超時工作,甚至有使勞工月延長工時達90小時,且此次已是第5次違反,遭處重罰42萬元;另有2家事業單位因未依法給付勞工資遣費,影響勞工權益重大,各遭重罰30萬元。

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為因應勞基法罰鍰金額提高至100萬元,已於2020年6月8日修正公告新的裁罰基準,依照違規次數、僱用勞工人數及違法情節決定罰鍰金額,違規事業單位如為上市/櫃公司者,將加重裁罰金額20%。陳瑞嘉呼籲雇主遵守法令規定,以免屆時遭受高額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