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新北議會函送市府「新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三讀議決通知後,今(23)日市府函報行政院核定。新北市勞工局陳瑞嘉表示,雖然各直轄市已陸續透過自治條例立法的方式,要求平台業者提供外送員基本保障,但大部分縣市均無規範介入,考量目前平台業者均有跨縣市經營情事,實宜有一致和諧性的規範,供業者依循,呼籲中央制定統一規範,讓各縣市外送員都能享有同等保障。

陳瑞嘉指出,目前各直轄市的自治條例或草案內容或有差異,但規範重點方向多趨於一致,既然各直轄市政府都有制定相關自治條例或草案的想法,顯見實務確實有規範需求,尤其外送員跨區送餐的管轄認定實際上亦有其困難之處。因此,仍建議中央參考司法院對萊豬自治條例的解釋意旨,設計一套可供全國通用的外送專用規範,讓外送員保障沒有縣市差異,並且能健全平台市場的發展。

勞檢處長陳淑貞表示,平台業者多主張與外送員為承攬關係,等同外送員目前不適用勞動法令的保護,造成外送員缺乏勞動條件及職業安全衛生保障,甚至遇有平台片面停權、扣款時,也無法透過平台內部申訴改善。建議理想的法令規範,應包含平台業者、合作店家、外送員及消費者。此外,立法除了要強化傳統的職業安全保障面向,交安、食安、外送員報酬、商店抽成及消費者保護等亦須兼顧,如此才能對社會有利。

陳淑貞補充,新北訂定自治條例草案過程中,曾多次邀集業者、外送員代表及專家學者共同研商,並透過社會對話凝聚共識,發現不管是平台業者、外送員或專家學者,皆建議中央能訂定統一的規範,使平台業者易於遵行管理,同時更能保障全國外送員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