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6月10日以檢出禁藥為由,片面宣布暫停我國石斑魚輸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今(17)日表示,針對通報的2艘活魚運搬船,已從供貨的11家養殖場進行採樣,分析魚體、底土及池水等,結果顯示皆合格。農委會主委陳吉仲表示,相關檢測數據將透過兩岸動植物檢疫平台提供給中方,也呼籲中方依同等標準提供科學證據。

陳吉仲在臉書發文指出,遭中國通報的2艘活魚運搬船,漁業署已從魚貨來源的11家養殖場進行採樣,分析養殖場內的魚體、底土及池水,今日結果顯示包含四環黴素類、孔雀綠、結晶紫等皆未檢出。透過科學證據,證明我國輸出的石斑魚安全無虞,這些檢測數據將會透過兩岸動植物檢疫平台提供給中方,也呼籲中方依同等標準提供科學證據。

陳吉仲也說,同樣講求科學證據的,還有中國宣稱在我國某企業的水產品外包裝檢測出COVID-19陽性。他表示,過去包括澳大利亞、加拿大、歐盟、印度、美國等多國都在WTO/SPS委員會中提出關切中國採取的COVID-19貿易限制措施,從2020年11月以來已提出6次,況且世界衛生組織(WHO)說明,COVID-19病毒幾乎不可能經由食品或食品外包裝傳播,目前也沒有相關案例。

此外,世界動物衛生組織(WOAH)也不支持在沒有公正的風險評估下,就用COVID-19採取貿易限制管制。陳吉仲指出,中國應該對國際展現貨品或貨品包裝檢測出COVID-19陽性對人類傳染的風險科學根據,以履行國際組織成員的義務;也呼籲中方應該提出具體根據,回復我方提供的內容。

針對中國稱我國石斑魚檢出禁藥,農委會主委陳吉仲呼籲提出科學證據。   圖:擷取自陳吉仲臉書

農委會主委陳吉仲表示,有關我國石斑魚相關檢驗結果以提供給中國,呼籲中方比照辦理。   圖:擷取自陳吉仲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