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分析各分局轄區交通事故發生,針對本市重要路段,加強超速、酒後駕車、闖紅燈、轉彎未依規定等易肇事違規行為稽查取締,全力防制交通事故。市警局統計全市全般交通事故件數,今年1月1日至6月12日較去年同期減少1545件,死傷人 數減少1597人,事故防制卓有成效。

分析高市交通事故特徵以重機車較多,且未注意車前狀況及未依規定減速等肇因,均與行車速度相關。根據WHO(世界衛生組織) 統計,時速超過50公里以上,致死率高達85%,呈現速度與傷亡嚴重的關係,無論固定或移動式測速照相,目的都是「速度管理」。警方透過科技執法、提升見警率等方式強化速度管理,加強交通事故防制, 針對轄區易肇事路段,執行移動式測速違規照相,並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規定:駕駛汽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未逾10公里,施以勸導免予舉發;如速限40公里路段,警方會設定50公里以上始予測照舉發,另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2規定:平面道路於100至300公尺前設置測速取締標誌,以提醒駕駛人行經測速路段小心駕駛。

統計至今年6月12日高雄市自撞自摔死亡交通事故有22人,造成家庭的不幸,分析肇事因素,明顯與車速過快相關,警方將持續針對全市轄區交通事故高發時段、路段加強測速照相違規取締等執法作為。呼籲民眾行車時遵守交通規則,勿貪快,做好車速管理,路口慢看停,以維護自身及用路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