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發言人謝子涵今(8)日表示,對於昨日有前消防員具名踢爆新北市消防局的長官下令動員演出模擬劇一事,恩恩爸只是想要錄音檔釐清真相,新北市卻讓消防英雄演戲,侯友宜市長口中的「全力配合」卻變成「全力演出」,這讓家屬、基層情何以堪,新北市政府這樣於情、於理、於法都不容這樣荒唐的作為,侯友宜市長有無可迴避的責任,呼籲侯市長不要再閃躲,向恩恩爸爸道歉。

謝子涵指出,這件事在情、理、法上都有重大瑕疵,在情感上,侯市府持續動用市府機器欺騙恩恩爸,十分無情、冷血,一開始說好要提供錄音檔案釐清真相,卻一直藉故拖延、神隱,最後也只提供逐字稿,讓家屬在孩子離世的悲痛之下,還要為了真相疲於奔命,與市府周旋。這樣對孩子的爸媽家長是有情有理的解釋嗎?這樣對恩恩爸爸情何以堪。

謝子涵說,在「理」上,侯市府高層對消防基層提出離譜的無理要求。根據這名張姓前消防員的陳述,新北消防的長官下令動員119上上下下偽造報案,包含休假執勤員,將所有「無線電音量開到最大聲」,且要求執勤員都「大聲問案」,為了營造環境嘈雜、充滿個資的假象。

謝子涵認為,如果新北市消防局把演習當演戲模擬的話,請問新北市消防局有沒有通報?到底是「演習」?還是演戲?若沒有的話,憑什麼要求出生入死的消防員弟兄們配合長官來當臨演,這樣對新北市基層消防員情何以堪。

謝子涵說,在「法」上,根據爆料者陳述,新北市府高層下令由消防局其它科室人員「網內互打」至勤務指揮中心「假報案」製造亂象,不但占用寶貴的災害緊急通報資源,更陷基層人員於觸法風險,已經有很多專業人士分享法律見解,這樣的行為涉及故意造假謊報火警不僅可能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同時也涉嫌違反消防法第36條,也已實質侵害相關條文所要保障的法益。

謝子涵強調,在恩恩爸爸發文要求新北市提供完整通聯錄音檔,到今天已經是第11天,恩恩爸爸仍無法得到還原事實的完整資訊,侯市長的「全力協助」如今變成新北市消防局的「全力演出」,試問侯友宜市長,「您的同理心在哪裡?新北市消防局在恩恩爸爸不知情下演出模擬劇,試圖誘導誤判、掩蓋事實,請新北市的大家長,不要用謊言來圓謊,拜託請還給徬徨無助的家長一個公道」。

所謂社維法第85條規定: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拘留或新台幣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一、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以顯然不當之言詞或行動相加,尚未達強暴脅迫或侮辱之程度者。
二、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聚眾喧嘩,致礙公務進行者。
三、故意向該公務員謊報災害者。
四、無故撥打警察機關報案專線,經勸阻不聽者。

消防法第36條也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台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一、謊報火警、災害、人命救助、緊急救護或無故撥打消防機關報警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