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議員謝龍介今(7)日進行市政總質詢時聚焦台南市經發局長陳凱凌涉及財與色的檢舉案,他強調,經過深入反覆調查求證,大菜市、宿舍、七股工業區和工業區汙水處理廠等四案都涉及圖利,最惡劣的是,以被貪汙起訴多次的學者取代PCM監造方式,並換掉承辦科長等人員,換上的新人還不許交接。

謝龍介詢問台南市長黃偉哲是否敢將陳凱凌停職一月靜待調查?若袒護是否是共犯?黃偉哲說,他會好好請政風調查,公務員是一審有罪才停職,他不可能跟陳局長是共犯。

謝龍介指出,陳凱凌109年起擔任經發局長,短短幾年間,檢舉函就如雪片般飛來,因此他查證聲明要「魚死網破」的檢舉內容,內容有內部公文、決標公告、七股工業區規劃施工設計會議紀錄等,發現這位自稱檢調關係良好的陳局長,涉及財色問題重重,經過今天的總質詢,他也歡迎更多的人跟他檢舉,希望黃市長跟檢調單位勿枉勿縱。

謝龍介說,第一檢舉案指稱陳凱凌利用黃偉哲名義,意圖套取5890萬的西市場整體改建工程經費,用建設換取選票,他現場播放錄音檔案證實檢舉函所言不假。第二檢舉案則是,陳凱凌明明在台南中西區有豪宅,卻將豪宅出租,強迫經發局為他另租豪宅養情婦,承辦人稍有不從就降調非主管,其實市長宿舍也出租,並非不可,但按市府慣例,首長在外租屋必須簽到市長核准才可,可是陳局長在109年6月22日,強勢要求秘書當天完成限制性招標作業並跟屋主完成簽約,直到怕爆料,才在111年3月22日解約,並改自費租此豪宅,日期追溯到同年2月1日,但公文被積壓到四月中還沒看到影子,真是「好人畏縮壞人囂張」,市長查不查?

謝龍介接著表示,第三檢舉案是挾持七股工業區開發案,勒索開發廠商以各種怪招逼迫開發商吐出利益,七股工業區依產發條例,委託民間辦理不須送議會審查,黃市長在110年1月15日跟開發商簽訂委外契約後,公文卻被陳局長積壓一年,導致今年111年9底要完成交第一期作業差點無法完成,更讓1月27日要完成的環評也幾乎開天窗,若真延宕,要多拖一年時間多花一千多萬做環評,還好PCM廠商即時發現緊急申報施工,否則真的會因廢弛職務釀成災害。

謝龍介指出,第四案更是無法無天,將工業區汙水處理廠當成自家事業,和廠商合作海撈公款,則是師法地下街手法,架空PCM廠商,用被貪汙起訴七次的專家用驗審報告取代驗收報告方式護航,為達目的亂調動或降調人員,用毫無經驗的技嘉公司,根本是請鬼拿藥單,汙水處理汙七嘛黑,技嘉公司背後誰撐腰,陳局長誇口說檢調都是他的人,還說是洪先生要害他,看看台南調查站和地檢署是不是都是他的人?

謝龍介認為,這是黃偉哲市長沒魄力、姑息養奸,才讓陳凱凌局長一手遮天,讓他善用行政裁量權,並無限擴大法律灰色地帶,還跟廠商到酒吧,醉翁之意不在酒,如果他擔任市長就會讓陳局長停職,靜待調查,他問黃市長是否要主動送檢調?敢將陳局長停職一個月嗎?若黃市長一昧袒護,他懷疑黃市長跟他是共犯。

陳凱凌對提出四點聲明,並強調全案已自行送請政風處調查,對於所有不實的指控,他保留法律追訴權。

陳凱凌表示,針對議員在議會中質詢部分,希望議員應針對內容作詳實查證,而非以無具名黑函不經查證了解,進行質詢;這完全是抹黑的黑函,也不是事實,他看過檢舉內容,非常多人、事、時、地物部分、公私領域所說的都非常荒謬,對此深感遺憾。

陳凱凌強調,無具名黑函已於4月25日自行送請政風處調查,而散佈不實黑函與言論將涉及民事及刑事罪,對於所有不實的指控,他保留法律追訴權。

陳凱凌並發表下列聲明:

1、 黑函部份,有關經發局相關採購委外案之招標程序,承攬廠商之履約管理等,均依照政府採購法與契約相關規定辦理。

2、 宿舍部份,於109-111年間依法申請補助,另本人因看好台南未來發展,於110年8月置產於中西區,至今尚裝修中,並無租賃他人,同時已於2月1日起停止申請補助,自行負擔其後所有費用,對於租屋一切均依規定辦理。

3、 西市場部份,西市場總工程經費共五千八百九十萬元,中央補助五千萬元,地方配合款八百九十萬元,均依據「預算法」規範,必須專款專用於西市場整建改善工程,其希望多向中央爭取預算經費,盼使各市場平衕發展。

4、 目前政風處正進行相關調查,期望政風單位能盡速釐清事實真像,以還本人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