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今(7)日表示,行政院業依「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及「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等規定,核定112年(西元2023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總放假日數116日。其中,3日以上的連續假期(併同例假日)計有7個,分別是開國紀念日(3日)、農曆春節假期(10日)、和平紀念日(4日)、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5日)、端午節(4日)、中秋節(3日)、國慶日(4日)等。
人事總處指出,依「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第4點及第5點規定,放假的紀念日及節日如遇到星期二或星期四將一律調整放假;農曆除夕前一日(小年夜)為上班日者,調整該上班日為放假日,除特殊情形外,以前一週的星期六補行上班為原則。
由於112年1月20日(小年夜)適逢星期五,依上開規定,調整為放假日,原應於前一週之星期六(1月14日)補行上班,考量1月14日適逢112學年度大學學科能力測驗,如於該日補行上班恐因高中補課日數需增加1日,洽借考場更困難,爰於1月7日補行上班。另農曆除夕及春節(1月21日【星期六】至1月24日【星期二】),因含2天例假日,於1月25日至26日(星期三、四)補假,1月27日(星期五)調整放假,並於2月4日(星期六)補行上班。
人事總處強調,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僅適用於政府行政機關公務人員,至於公營事業機構人員的放假,原則上比照辦理;軍人的放假,則屬於國防部主管權責,應依該部規定辦理。另各級學校適用的學年度行事曆,由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訂定。此外,民間企業人員的放假涉及勞動基準法相關事項,應依該法主管機關勞動部的規定辦理。
人事總處已將112年(西元2023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登載於該總處全球資訊網首頁「最新消息」公告項目,歡迎民眾上網查詢或下載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