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校不敵少子化浪潮!教育部高教司專門委員吳志偉今(1)日證實,台灣首府大學(台首大)的董事會因無法於5月底期限內籌足資金,近日將正式發函,把台首大列為專案輔導學校。教育部長潘文忠則強調,若校方提出停辦計畫,對於學生受教權及教職員工離退權益,教育部會做好嚴格把關。

位於台南麻豆的台首大,於5月中旬傳出擬向教育部申請111學年起停止各學制招生,近200名學生於5月24日在校內遊行抗議,向校長張淑中遞交陳情書,希望董事會繼續挹注辦學經費,並要求校方保證學生能在原校畢業。

不過,校方財政短缺,去年甚至將男生宿舍租給人力仲介公司,成為移工宿舍,可見問題嚴重性。董事會於5月27日發表聲明,表示學校規劃自111學年起停止各學制學生招生。高教司專門委員吳志偉今天進一步證實,台首大因無法於期限內籌措足夠資金,將列入專案輔導學校,後續將尋「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規定辦理。

吳志偉說明,台首大財務短缺,原本3月底就有可能被列專輔,當時董事會承諾5月底會籌措資金新台幣2000萬元,8月底再籌措3000萬元。不過董事會已於5月31日行文教育部,確定無法籌足資金,因此,教育部會在這1、2天內正式發函,將台首大列入專輔。他說,列入專輔的後續處理方式,包括學生輔導安置、教職員工轉職,以及校產處理等,要等教育部正式行文,才會做後續處理。

「袖珍3D反毒特展」教材發表會今天於台北市中正國中舉行,潘文忠應邀出席,被媒體問到台首大情況時,他表示,任何一所學校要停招停辦,一定要經相關作業程序,由教育部透過私校諮詢會,審查各校所提的計畫是否合宜,目前台首大校方還沒有提出停辦計畫,之後若正式提出計畫,對於學生受教權及教職員工離退權益,教育部會做好嚴格把關。

立法院於今年4月三讀通過「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若台首大被列為專府學校,後續事宜將依該條例辦理,據這項條例的規定,專案輔導學校的改善期限由原先3年改為2年,期限內沒有完成改制、與他校合併、改辦為其他教育文化或社會福利事業,學校就須停辦,並走向解散清算,剩餘財產須捐贈退場基金、中央機關、公立學校,或是歸屬於所在地縣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