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新冠肺炎疫情升溫,有不少民眾購買防疫保險,不過由於疫情爆發,有產險以「重複投保」等理由陸續退件,引發防疫險之亂,有不少民眾進而向金管會申訴。對此,金管會也統整出拒保「4大奧步」,要求產險公司不得以這幾點作為拒保的理由。

第一、「無故拖延」

許多保單已進件多時,保戶完全無法知道自己的保單進度,甚至有些公司在等其他公司先核保,就能以重複投保為由而拒保。對此,金管會已要求各家公司盡速在官方網頁上公布核保情況,以及讓保戶可以查詢自己保單進度。

第二、「不給合理補件期間」

部分產險公司未提供保戶適合的補件、補簽時間,並直接以投保文件不完整拒絕承保。而有些保戶已表明自己在居家隔離期間,無法前往補件,產險公司也直接拒保。

第三、「請保戶臨櫃親簽後,以保戶簽名與之前保單不同而拒保」

金管會認為,業務員若代保戶簽名應是業務員的過失,應懲處的是業務員而非保戶,因此「非親簽」不能作為拒保的理由。

第四、「重複投保拒保」

金管會發現,有產險公司把只有住院保障的疫苗險、公司替員工投保的團險、壽險的法定傳染病保單等都算進去,但實際上根本是完全不同類型的東西。

金管會最後也表明立場,各家產險公司可以基於承保胃納量,將保障留給仍未有防疫險的保戶,但須以核保速度快讓保戶掌握進度核保清楚3大原則為前提。若產險公司的進件超過2個月,卻還是沒有核保的進度,可能會容易讓保戶產生是否無故拖延的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