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去年4月發生通訊行女員工遭假車禍真擄殺,促使跟騷法完成立法,並將於6月1日上路。未來只要有這8種行為,(監視觀察、尾隨接近、寄送物品、冒用個資、不當追求、妨礙名譽、通訊騷擾、歧視貶抑),對特定人反覆實施,且與性或性別有關,違反意願至該特定人心生畏怖等,只要符合跟騷行為就可打電話報警,受理報案後會啟動刑案調查。
「跟蹤騷擾防制法」6月1日就將上路。跟騷法即將上路,行政院會今(26)日也安排內政部就「跟蹤騷擾防制法施行工作整備情形」進行報告。
內政部長徐國勇表示,警政署已成立中央及地方緊急應變小組,即時處理緊急個案,亦邀集相關部會、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共組諮詢小組,將針對案件的處理提出檢討策進,強化執法品質,貫徹被害人保護理念,打造國人更放心的生活環境。
內政部警政署沈炳信組長在院會後記者會指出,跟蹤騷擾總共有8種態樣,監視觀察、尾隨接近、寄送物品、冒用個資、不當追求、妨礙名譽、通訊騷擾、歧視貶抑等。根據該法第三條是指對特定人反覆實施上面8款行為,且與性或性別有關,違反意願至該特定人心生畏怖、足以影響其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不過,只要合理適當的追求交往行為應不會涉及跟騷法。
沈炳信指出,只要符合跟騷行為就可打電話報警,員警受理報案後會啟動刑案調查,檢視個案是否符合該法行為要件,認為有犯罪行為者核發書面告誡,協助被害人申請保護令,並移送檢察官偵辦。
院長蘇貞昌也在院會表示,跟蹤騷擾行為是一種嚴重的性別暴力,為具體回應社會對強化婦女安全保障的期待,政府積極推動跟騷法的立法,他特別在去年4月22日本法案在行政院會通過時裁示,將原定「自公布後一年」的施行準備期,縮短修正為「六個月」。在朝野立委共同支持下,本法也順利三讀通過,並於同年12月1日經總統公布。
蘇貞昌說,下週三(6月1日)起,本法就要正式施行上路,這段期間,感謝內政部與相關部會密切合作,完成包括子法研訂、系統建置、警力增補、教育訓練等整備工作。
蘇貞昌表示、期待本法上路後,中央與地方就定位,除了第一線受理報案的地方應變小組人員能立即緊急處理外,後續社政、衛政單位對被害者的保護處遇、對行為人的治療矯正、勞政單位的職場安全措施,法務單位的犯罪偵查,以及教育單位對防制教育的推動等,都必須同步跟進,共同周延保護被害人,讓不當跟蹤騷擾行為能獲得有效遏止。
內政部警政署沈炳信組長 圖:行政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