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確診個案暴增,抗病毒口服藥物的使用量也隨之增加,疫情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今(22)日在記者會中表示,口服藥並非人人都可以使用,未滿65歲確診患者,須符合「13項風險因子」之一,才需要特別開藥。
羅一鈞表示,依照目前規定,口服藥物適用於65歲以上長者、發病5天內無使用氧氣者,未滿65歲者則需依據13項風險因子之一,才符合開藥條件,並非每個染疫者都需要。他提醒確診民眾約診時,應先確認自己是否符合條件,以免浪費時間,也減少對醫師造成的困擾。
而未滿65歲者開藥條件為輕症至中度未使用氧氣及發病5天內且體重40公斤(含)以上,Paxlovid適用的年齡下限為12歲,莫納皮拉韋則是18歲,並有符合13項重症風險之一情形者才需要開藥。
未滿65歲口服抗病毒藥物適用條件。 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