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檢察官陳隆翔偵辦曲棍球案瑕疵,遭到監院二度彈劾一事,提案監委高涌誠、林郁容今日表示,沒有違反一事不再理,也非「政治追殺」。他們表示,懲戒法院對於陳隆翔彈劾案歷次判決,都一致認為本案提出之新事證,不符合監察法第8條第1項後段規定之「審查」要件,判決不予併案審理。

因此,監委表示,懲戒法院既有這樣的認定,提案委員即依判決意旨,另行提案彈劾,於111年5月5日召開彈劾案審查會,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移送懲戒法院審理,以善盡憲法所賦與糾彈不法的責任,參照懲戒法院意旨自無違反一事不再理的原理原則。

監委表示,為免影響懲戒法院之審查,彈劾案文已依規定移送並上網公布,本案靜待職務法庭審理,並尊重職務法庭對於個案的判斷及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