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今(9)日公布181人確診,出現症狀151人,無症狀30人,解除隔離673人,目前居家隔離447人,輕症居家照護1071人。全縣6至11歲幼童疫苗接種1771人,無不良反應。另,勞工居家照護期間可選擇請特休假或是普通病假,雇主應給假且不得扣發全勤獎金,並溯自4月8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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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長翁章梁表示,今天增加181人確診,年齡介於10個月-85歲,10歲以下13人,70歲以上6人。近來幼童確診數日增,全縣累計10歲以下染疫幼童202人,70歲以上72人。 

另外,縣府表示,勞工若確診COVID-19,縱使是無症狀或輕症,期間也應「居家照護」至少7天,可選擇請特休假或是普通病假,雇主應給假且不得扣發全勤獎金,並溯自4月8日起。另外,勞保被保險人也放寛可依照規定請領傷病給付。 

勞青處說明,勞動部5日公告最新解釋令,勞工確診後於居家照護、收治於指定處所或醫院期間,如需請病假,請假天數將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雇主應給假;病假日數2年內合計不得超過1年,全年中30日以內病假應發給半薪。勞工若是因公染疫,則應給公傷病假及發給原領工資。 

勞青處長陳奕翰提醒,此項規定溯自今年4月8日起算,如果之前已經發放工資,或是即將發給工資,來不及即時發給全勤奬金者,請雇主儘快補發以免違反薪資未全額給付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