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南分局)前局長賴榮俊,因涉嫌收賄723萬元遭彰化地檢署起訴。對此,交通部今(6)日表示,賴榮俊個人行為已造成社會觀感不佳,即日起註銷其104年交通部模範公務人員的獲選資格,並追繳獎座及5萬元的獎金。

交通部指出,高公局前南分局長賴榮俊涉嫌貪瀆,於4月28日遭彰化地檢署起訴,雖然本案仍在審理中,但賴榮俊個人行為造成會觀感不佳,嚴重影響政府機關與公務員形象,不符合公務人員品德修養及工作績效激勵辦法訂定的模範公務人員品行優良的要件,因此自即日起註銷賴榮俊104年交通部模範公務人員的獲選資格,依規定追繳其獎座及獎金5萬元,並依規定函送銓敘部登記備查。

交通部重申,廉能是政府的核心價值,公務員應堅持廉潔,拒絕貪腐,以提升民眾對政府的信賴。另外,賴榮俊涉嫌貪瀆案將尊重司法調查結果,後續也請高公局全力配合法院審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