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NGO工作者李明哲在中國被以「顛覆國家罪」關押5年後,日前平安返台。但屏東枋寮鄉政顧問李孟居被控台諜案,被中國判刑1年10個月、剝奪政治權利2年,去年出獄後,卻因政治權利被剝奪而無法離開。國台辦今(27)早證實此事,並強調,服刑期間「我們都依法充分保障他的合法權益」。

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李孟居犯罪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已經服滿刑期,目前正在服附加刑期,據悉,李孟居因偷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於深圳灣體育中心集結訓練的機密畫面,於2019年8月20日從香港入境深圳後失蹤,之後證實他已被中國有關機構以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的罪名拘留審查。

中官媒《央視》2020年曾在節目揭露「迅雷-2020」行動,主要針對台獨及港獨人士在中國進行的「分裂行為」。其中,遭關押超過1年的李孟居首度在螢光幕前露面自白表示,出發前,同行者突然取消行程,「後來才覺得不對勁,是他早就知道有危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