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今(22)日宣布,因應國內COVID-19疫情持續升溫,為防範COVID-19於住宿式長照機構內傳播風險,從4月22日起,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高雄市及花蓮縣,除例外情形暫停探視

陳時中表示從4/22起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高雄市及花蓮縣,除例外情形暫停探視。例外情形如下:
(1)住民出現嚴重身心不適症狀,如:失眠、血壓不穩、情緒暴躁等,機構無法安撫住民。
(2)其他經機構評估有必要探視者。

陳時中說明,除了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高雄市及花蓮縣以外的縣市,則依以下兩項規定條件開放探視:
(1)訪客未完成COVID-19疫苗追加劑達14 天(含)以上者,應出示探視當日COVID-19抗原快篩(含家用抗原快篩)陰性證明。曾經確診COVID-19,解除隔離且距發病日未滿3個月者,可免除篩檢。
(2)一般訪客優先安排在公共區域會面,不具備活動能力無法自行下床行動或單人房室的住民,可進入住民住房探視。

陳時中表示,前述探視都應遵循「衛生福利機構與榮譽國民之家因應COVID-19訪客管理作業原則」辦理,包括落實預約制、實聯制、詢問TOCC及限制有感染症狀者進入、每位住民每次訪客人數不可超過3人、不同住民訪客間維持社交距離、進入住房探視每住房每時段原則上僅開放1位住民接受訪客探視、全程佩戴口罩等。

從4月22日起,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高雄市及花蓮縣住宿長照機構,除例外情形暫停探視。   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