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中心目前的防疫方向為輕重症分流、疫苗施打、藥物整備等,以減災為重要目標。自今(22)日起包括24類場所工作人員、進出健身房及參加旅遊團等,皆須打滿COVID-19三劑疫苗。《新頭殼》也為大家統整5大QA,讓您一次掌握。

Q1:哪些場所要打滿3劑疫苗才能進出?

A:自4/22起公費疫苗第1、2、3、7類對象、矯正機關、殯葬場所和24類場域工作員,都需要完整接種3劑疫苗。

24類場所,包括會接觸不特定人士、或無法保持社交距離,經評估有較高傳染風險者,如宗教活動參與成員;團體旅遊由旅行社承攬,參加成員屬於不特定人士的旅遊;以及健身房、八大行業(舞廳、舞場、酒家、酒吧、特種咖啡茶室、視聽歌唱、夜店、三溫暖等)等場合。

Q2:若在新制公布前已訂好旅行團,沒打滿3劑還能跟團嗎?

A:依據指揮中心規定,如果是在4月22日以前訂好的旅行團,還是要按照新制規範,應打滿3劑才能參加。不過,交通部觀光局17日表示,已同意4月18日前預定4月22日後出團團體,未施打第3劑疫苗,能申請免手續費退、改票。

Q3:若家人經醫師評估無法接種第3劑,或是尚未符合接種資格,是否還能參加旅行團?

A:無法接種疫苗者須出示醫師開立證明,並提供出發前一天或當天的快篩陰性證明。

另外,觀光局18日表示,12歲以上未滿18歲完成第二劑接種者,以及未滿12歲的民眾不在此限,而18歲以上,並且已經打完兩劑但未滿間隔期12週的旅客,則要出示施打兩劑的證明。

Q4:進入健身房要打滿3劑,運動時是否可以脫口罩?

A:陳時中表示,運動時候希望大家更輕鬆、不用戴口罩,因此改要求民眾進入健身房前打滿3劑且出示相關證明,就可以不用戴口罩。

Q5:未接種疫苗是否會被罰錢?

A:陳時中表示,要求打疫苗但非強制,疫苗覆蓋率是重要抗病毒手段,希望民眾能盡快接種。雖然不會因此開罰,但相關人員不打疫苗就得定期篩檢。

4/22起強化Covid-19疫苗第三劑接種規範   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