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小明事件」聲名大噪的國民黨中央委員徐正文,過去曾任北京市政協委員,宣布參選台北市議員後,遭外界質疑其曾擔任中國黨政軍職務,恐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不具參選資格。但大陸委員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今(21)日表示,尚不構成違反兩岸條例第33條,但登記參選應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相關規定,由各級選委會依法認定。

邱垂正進一步說明,有關於國人擔任中國特邀或特聘的政協委員,由於他是非固定的界別選出,雖然列席會議但僅有發言權,並沒有投票權、選舉權等核心職能,陸委會過去曾會商相關機關認為,這樣的型態的政協委員,尚不構成違反兩岸條例。

不過,邱垂正也說,有關於涉及到公職人員登記參選的資格,應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等相關規定,以及各級選委會依法認定,該會尊重相關主管機關的權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