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今(20)日公布第186期廉政專刊。無黨籍立委林昶佐罷免前遭踢爆在中正區購買4400萬元豪宅,林辦原稱早已在去年12月25日申報。但根據林昶佐自己在備註欄說明,「更正項目資料係申報人於 111 年 01 月 17 日依法自動申請更正」;顯然是於罷免案後重新更正最新資料。
立委林昶佐罷免案於今年1月9日投票。過程中,遭民進黨前台北市議員童仲彥於1月4日掀出太太去年於中正區花4千萬元購買豪宅。林昶佐第一時間回應,這不是秘密,上監察院都可以查的東西,為什麼要拿監察院的東西來操作?但林昶佐辦公室稍後改稱,這筆交易已經在去年12月25日申報,會在今年的財產公報揭露。
林昶佐辦公室另提供換屋相關資訊如下:本次物件係以4400萬元購入,其中八成約3500萬貸款、其餘則是以家人使用的房子售出所得。至於出售的是哪棟舊屋,林辦說明,位於文山區。
不過,林昶佐辦公室當初的說明顯然與事後申報有所出入。首先,這次監察院出版的廉政專刊第186期,林昶佐申報的日期是110 年 11 月 01 日 ,而非原先說的110年12月25日。
其次,新增的4400萬元購買的中正區新宅,根據林昶佐自己在備註欄說明「更正項目資料係申報人於 111 年 01 月 17 日依法自動申請更正」。顯然是於罷免案後重新更正最新資料。
林昶佐辦公室先前稱中正區豪宅是賣掉文山區舊宅的換屋。根據這次申報,97年以10,500,000元購買的文山區舊宅已經沒有列入申報了。不過,這次申報也將原來大安區的2筆土地、2筆房屋,分別切割為4筆土地、2筆房屋登記。
至於存款則從上次申報的15,213,015元變成14,831,459元,少了381,556元;有價證券從1,764,193 元變為3,313,107元。保險,累積已繳保險費折合新臺幣總金額:1,135,541 元。債務則多出房貸一筆35,000,000萬元。
至於蔣萬安部分,這次申報日期為110 年12 月31 日;剛生下二寶的他,家裡也多了一個小孩。土地、建物還是太太於105年9月2號在宜蘭以33,333,333.22元購買的一筆房地產。汽車則是108年以350,000元購買的TOYOTA SIENNALE。
存款則從上次109 年12 月30 日申報的18,500,129 元變成15,759,915 元,共減少2,740,214元。並新增3筆保險,這三筆保險保費已繳3,249,546.24元。至於房貸債務則從17,757,939 元變為19,070,910元,等於負債增加1,312,971元。一整年下來資產共減少803,638.76元。
此外,今年也多申報一筆太太於104年就已經投資50萬元的「一起網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