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8日公告使用者付費部分負擔調整,民眾到大醫院領藥、檢驗檢查、輕症掛急診都要多花錢,其中漲最多的為輕症到大醫院急診看病,若檢傷分類在4、5級,將被收取800元,新制度自5月15日起正式實施。

健保署李伯璋署長表示,這次部分負擔改革,重大傷病、中低收入戶等弱勢族群的負擔都已納入考量,主要目的不是彌補健保財務的缺口,而是透過小幅度調整使用者付費部分負擔,來控制不必要醫療支出,有助於更珍惜有限的健保資源,並藉以落實分級醫療及轉診。

而本次部分負擔調整內容,包括門診藥品、檢驗檢查及急診等,推估計收金額近百億元。門診藥品部分負擔,醫學中心或區域醫院收取藥品部分負擔最多收300元,地區醫院及基層診所維持現行收取方式,藥費100元以下免收取藥品部分負擔;持慢性病連續病處方箋第1次調劑比照一般藥品處方箋需收取藥品部分負擔,但第2次以後維持免收,影響人數約896萬人。

門診檢驗、檢查部分負擔,經轉診至醫學中心或區域醫院收取10%,上限分別為200 元、150元,未經轉診將收取20%,上限分別是400元、300元;地區醫院500元以下免收,501元以上收取10%,最多收100元。西醫基層診所、牙醫及中醫的檢驗、檢查費用1,000元以下,免收部分負擔,1,001元以上收100元,影響人數約981萬人。

在急診部分負擔方面,在醫學中心及區域醫院,調降急診檢傷分類第1-2級部分負擔,從450元分別調降為300元、200元,第3級維持550元、300元,第4-5級從550元調高為800元、600元,影響人數約117萬人。

李伯璋署長強調,本次部分負擔調整,5成民眾不受影響,4成民眾每日負擔不到4元,對於法定免部分負擔的民眾如重大傷病、分娩、山地離島地區就醫,以及有其他單位補助的低收入戶、榮民等,均不受影響。

另外,對於經濟弱勢族群如中低收入戶或無力繳納健保費民眾的配套保障措施,健保署提供分期繳納、紓困貸款、並擴大推動愛心捐款專案,以協助補助其經轉診的門診藥品及門診檢驗檢查部分負擔費用。符合資格的民眾,可檢具證明文件及醫療費用收據,向健保署各分區業務組申請。

門診藥品部分負擔調整內容。   圖:健保署/提供

門診檢驗、檢查部分負擔調整內容。   圖:健保署/提供

急診部分負擔調整內容。   圖:健保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