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桃空職工)於2019年間發動罷工長榮航空向工會成員提出損害賠償訴訟,求償新台幣340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25日判決長榮航空敗訴、工會免賠。對此,長榮航空表示,將於收到判決書與律師研究後,依法提出上訴。

長榮航空2019年6月21日向台北地方法院遞狀,控告桃空職工違反「勞資爭議處理法」,以設置勞工董事及維持日支費的間距條款當作罷工訴求之一,並進而發動突襲式罷工,造成公司營業損失逾40億,同時嚴重侵害旅客權益、毀損公司商譽,25日經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長榮航空敗訴。

長榮航空表示,在罷工前協商過程中,已同意工會優化員工待遇等訴求,並陸續實施,但桃空職工最後還提出「設置勞工董事」此一違反公司治理原則的訴求,當作罷工投票標的,反映出其「以罷工為目標」的意圖,造成旅客蒙受損失與飛安疑慮,耗費大量社會成本。

長榮航空指出,桃空職工2019年中對長榮航空發起的罷工活動,在當年航空景氣一片大好的環境下,造成公司營運上莫大的衝擊,營業損失逾40億,直接影響全體員工的年終及福利,關於本案將會繼續透過司法程序,捍衛27萬名股東以及上萬名員工的權益。